2026年11月6日,歐盟執委會發布初步調查結果,指控短視頻平台TikTok嘅「為你推薦」(For You)演算法違反歐盟《數位服務法》(Digital Services Act,DSA),令用户陷入涉及憂傷、自我傷害及身體形象嘅「兔子洞」(rabbit hole),難以自拔。

歐盟執委會技術政策主管Henna Virkkunen指,用户每次滑動或「讚好」一個影片,演算法就會推送更多同類內容,「將用户帶入難以逃脱嘅兔子洞」。佢指出這不只是單一影片嘅問題,而係數百甚至數千個同類型內容的累積效應,對年輕及心理脆弱用户的心理健康構成「負面影響」。

歐盟點樣睇呢個問題?

執委會特別強調,呢個調查唔係關於刪除內容,而是專注於本身合法、亦唔違反TikTok自家規則嘅影片。但當「what I eat in a day」「SkinnyTok」呢類趨勢單獨睇無害、透過反覆推播後,對年輕用户即會變為有害。

執行委員會具體要求TikTok修改四項:

  • 停用「觀看時間」作為推薦指標;
  • 加重考量用户明確表達嘅喜好,而非依賴隱性訊號;
  • 提高用户控制功能嘅易用性同可及性;
  • 定期測試其演算法。

執委會同時指TikTok現有的「分散」(dispersion)技術、刷新動態消息以及「不感興趣」按鍵均未能有效打斷兔子洞循環,按「不感興趣」之後系統仍會推送類似內容。

呢次係歐盟繼今年2月(要求修改「具成癮性」功能設計)及7月(指控令兒童暴露於網絡霸凌及誘騙風險)之後,第三次對TikTok提出與平台安全相關嘅正式指控。歐盟官員透露,呢次係歐盟首次直接挑戰大型社交平台基於參與度(engagement)嘅推薦系統,就其認知而言亦係全球首次同類執法行動。

歐盟指TikTok「為你推薦」演算法搞「兔子洞」效應,不改良可罰全球營業額6% 圖片:EmDee/CC BY-SA 4.0/Wikimedia Commons

TikTok點回應?

TikTok發言人反駁稱,歐盟聲明「根本性不準確,扭曲了我們平台嘅架構,以及我們對用户安全的承諾」。TikTok指其在保護社群方面有良好紀錄,並賦予用户直接而直觀嘅內容控制權。

呢次調查係2024年初啟動嘅更大範圍調查之一。TikTok目前有權審閲歐盟執委會嘅證據並提出異議,初步調查結果並非最終裁決。若指控最終成立,母公司字節跳動(ByteDance)或面臨高達其全球年度總營業額6%嘅罰款,而TikTok及字節跳動均未公開其全球營業額數字。

反骨機唔服

呢次指控嘅核心唔係內容審查,而係演算法權限——邊個決定你見到乜,邊個揸住個掣。歐盟執委會要求停用「觀看時間」作為推薦指標,本質上係要求平台唔好再用用户嘅無意識行為作推薦依據,而係要聽用户講聲佢想睇乜。

講直白啲:你滑得越長,系統就越大膽喺你面前堆同類內容。呢個唔係「技術偏差」,係一個商業決策——因為停留時間(watch time)就係平台嘅收入指標。歐盟今次要求嘅,正正係將呢個指標從推薦邏輯入面拿走。

問題係:即使用户「有權」控制,TikTok嘅控制功能是否真正有效,定係只係擺設?呢個,正正係呢次調查要回答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