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年 10 月 28 日,韓國廣播媒體通訊委員會(KMCC)對蘋果(Apple)同谷歌(Google)開罰,合計 637.1 億韓元,約新台幣 15.38 億元,約 4760 萬美元。谷歌被罰 429 億韓元,蘋果被罰 208.1 億韓元。呢次係韓國 2021 年修訂《電信業法》之後,首度對 App 市場經營者開罰。

KMCC 指控有三宗。第一,兩家公司「實際上」引導開發者使用自家 App 內支付:雖然話允許第三方,但對自家支付收 26% 手續費,對第三方選項另設限,developer 行去行去就畀人帶去自家系統。第二,App 審查被指「不當拖延」——審查延遲唔畀具體原因,個別查詢亦冇明確回覆同預計時間。第三,蘋果獨有的「差別佣金」:2015 年 7 月至 2023 年 1 月,海外開發者按未含增值税(VAT)嘅價格計算佣金,韓國本地開發者則按含 VAT 嘅價格計算,被認定係不當差別待遇。

改善命令好具體:兩家公司要允許開發者透過外部支付連結提供其他支付方式、合理調整第三方手續費,同埋明確告知審查延遲嘅原因同後續安排。收到命令後一個月內要交執行計畫,三個月內完成改善。

蘋果稱「唔認同此決定,並正根據韓國法律評估選項」,同時話一直同開發者合作推動創新。

反骨機唔服。你手機入面每一單 App 內消費,其實都係過一個收費站。你以為你在「App Store 買嘢」,其實你嘅錢先經平台攞走一成幾先落落開發者。開發者話自己冇得揀支付方式、冇得問點解 App 排咗幾耐還唔過。呢次韓國出手,唔係話 Apple 錯幾多,係話:呢個「收過路費」嘅結構,你自己話係開放市場,點解用户同開發者都冇得問?三個月之後,App Store 會唔會真係開放外部支付,定係照舊收住條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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